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15日电 记者从天津市开放办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天津市公安局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对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细致梳理,认真查找办事流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制定出台了六项具体新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一、建立方便企业办理机动车车务手续的相关措施。一是实行办理车务手续预约服务制度。需要集中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车务手续的企业可通过电话预约和上门预约的方式向所属车管所提出办理申请,由车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或在车务手续办证大厅开辟专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在各车管所指派专人负责全程引导外地企业办理车辆异地委托检验等相关手续。三是缩短企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企业所属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对能够出具合法、有效机动车注册登记凭证的企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管部门的办理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企业职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且考试合格的,车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缩短建筑消防审批时限。在建筑消防审批上,消防部门将公安部规定的“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20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3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全部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完成,进一步提高消防审批效率。
三、改进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审批工作。一是将原来每周评审3至4家新建、改建金融机构增加至每周评审10至15家。二是保证每周召开一次评审会,完成对本周内受理的审批事项的评审工作,并为评审事项较多的金融企业提供上门评审服务。三是将该事项的行政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7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是在互联网上公布审批要件、时限等,并将相关审批规定印发金融企业,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