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23日电 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日前,《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已经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正式颁布。
《公约》、《守则》的制定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天津市文明办在认真总结天津市公民道德建设的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结合天津实际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出了《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工作从6月21日至7月15日在全市展开,各级文明办和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了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共收到群众来电来函4000多件;开辟了“公约守则大家谈”专栏,刊发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的稿件200多篇;印发了5万张调查问卷,及时汇总群众意见;各级文明办还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地听取市民意见。广大市民热情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天津市文明办共收到市民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一万多条。
广大市民认为,制定《公约》、《守则》很及时很必要,表示支持和拥护。大家普遍反映《公约》、《守则》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天津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语言平实、通俗易懂,是每个市民应该遵守又能够遵守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