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小毛(资料图片)
新华网天津频道10月22日电(记者 刘元旭)日前,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情妇王小毛因犯受贿罪、偷税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两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46岁的王小毛是天津浩天集团原董事长,在津门地产界曾红极一时,主要涉足房地产、高速公路建设等领域。
1992年,王小毛与时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副局长的李宝金相识,并逐渐形成共同利益关系。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小毛曾伙同李宝金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受贿计165万元,其担任法人代表的天津市浩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偷税639.12万元。
法院判决,浩天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1300万元。王小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00万元。
王小毛案是轰动一时的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案的"案中案"。2007年12月,李宝金因受贿562万余元和挪用公款1400万元,被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天津市原检察长情妇被控偷税受贿
天津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一审被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