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本市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已达到200.85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0.01%,这意味着每5人当中就有1位是老年人。据介绍,天津人口老龄化程度远超全国平均值,在上海、北京之后,位列全国第三,如何养老已成为每个家庭无法回避的问题。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该《条例》会对本市养老服务事业起到哪些促进作用?给老人养老会带来哪些保障?记者结合本市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现状的调查、就《条例》亮点采访了相关部门。
立法背景
立法来推动、促进、规范养老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说,本市于198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国最早的老年型城市之一。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特别是随着家庭小型化,空巢老人逐年增多,对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产生的巨大需求,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适应养老需求,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巨大缺口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推动、促进、规范。
养老服务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高绍林说,为确保《条例》真正达到利民、惠民,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9月下旬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为了更加直接、充分地听取群众意见,依据《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还邀请了部分基层单位负责同志和公民代表作为听证陈述人,对《条例》草案中相关制度、规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听证。
高绍林介绍,《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借鉴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做法,是全国第一个省级有关养老服务的地方性立法。《条例》贯彻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注重创新,注重发挥市场活力。《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从总则、规划与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鼓励与优惠、法律责任、附则八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高绍林说,《条例》明确,本市将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规范了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条例》重点突出了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依法保障养老设施用地,创新推出建设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管理等方面做出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国办养老机构的收住对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同时,还规定了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的内容。
老人希望养老服务设施建在哪?
调查
案例
老人渴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设施
随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退休年龄,本市人口老龄化势头将迅猛发展。在家养老还是去养老院度过晚年生活,不仅是当前老年人需要做出的选择,也成为每个中年人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今年86岁的张淑芬老人有四个儿子,早几年身体还硬朗的时候,她和老伴互相照顾生活。近两年,由于身体原因,两位老人轮流到儿子们家中居住。但儿子儿媳的悉心照料并没有让老人心里感到踏实:“儿媳岁数也越来越大了,有时候给我洗澡都能感觉到她们力不从心,每天还得变着花样给我做吃的。可去养老院又不能每天都看见儿孙们。我和孩子们都想,要是小区里能有个老年人服务中心该多好啊。”
的确,与张淑芬老人一样,愿意在家养老的老年人始终是养老人群的主体。根据多项调查综合显示,有近八成的老人表示希望在家养老。
而这就要求居住社区有足够的养老服务设施满足老人们的需求。但目前本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老年食堂等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老人的需求。
条例
摘要
住宅建设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
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要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并不得挪作他用。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整合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资源,以街道、乡镇为基础,综合考虑社区老年人口数量、服务半径等因素,建设若干社区老年服务中心。
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应当整合社会资源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餐饮配送、便利购物、医疗保健、心理关爱、应急救助、活动场所等服务。
条例
解读
每个街镇建立1—3个社区老年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社福处处长赵伟表示,按照《条例》,本市将结合老年人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赵伟透露,将来要以街镇为基础,每个街镇建立1—3个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整合家政、配餐、医疗、康复、志愿服务、一般维修、活动场所等社会资源,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人员(3—5人),由政府出资配备,其他服务实现市场化运作。对于加盟企业、机构提出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的反馈信息,对服务质量差的企业清退出平台。借鉴北京、上海等经验做法,也可以通过政府招标或认定,引入相应资质、相应规模和一定社会诚信度的社会组织,参与或直接运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通过低收费、政府补贴、政府购买等方式,使其可持续运营。
国办机构和民办机构如何分工?
调查
案例
失能老人的背后,是一个不堪重负的家庭
家住河北区月牙河街大江里社区的陈福丰大爷今年85岁,10年前,自老伴去世后,陈大爷便独自一人生活。8年前,陈大爷在家突发脑梗塞,待儿女赶来后送到医院,陈大爷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从此瘫痪在床。
陈大爷有5个孩子,得病时,只有大女儿、二女儿已经退休,两个女儿便承担起平日照顾父亲的任务。起初,两个女儿照顾父亲还算得心应手,除了每天将父亲搬到轮椅上晒晒太阳费点力气,其他的时候不需要太多的力气活。但后来,随着两个女儿的年龄增长,搬动父亲不再是件简单的事情,再加上长期卧床的父亲有时会变得脾气暴躁,甚至对女儿又打又骂,照顾父亲让两个女儿变得心力交瘁。
两年前,兄弟姐妹就商量着不行把父亲送到专业的养老机构,一方面可以得到专业的照顾,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他们减少些压力。他们走遍了本市的几所国办养老院,但都因为床位紧张,不得不等着名额。进社会办养老院咨询,一听是不能自理的老人,要么不接收,要么价格又贵,所以直到现在他们依旧等着国办养老院的消息,两个女儿依旧坚守着照顾父亲。
根据统计,全市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约有13万,占老年人口的7%。每一个失能老人的背后都有着不堪重负的家庭故事,这些老人照料护理已成为非常急迫的问题。目前失能老人在照料方面面临三个难题:无钱,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养老机构或是专业保姆的费用;无处,没有足够的养老床位;无人,缺少专业的护理人员。
条例
摘要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保证收住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并提供无偿的供养、护理服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以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孤寡、高龄老年人。
申请入住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由民政部门组织对其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对其经济困难状况进行核查。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条例
解读
破解“一床难求”难题 国办养老机构“保兜底”
赵伟说,现在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大部分还是靠家庭解决,而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靠独生子女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问题越来越难。
目前,本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置不尽合理、职能定位相对模糊,而民办养老机构由于存在基础薄弱、服务不够规范等现状,导致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不足的失衡现象。因此,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发挥“保兜底”作用,为最需要的老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这样,可以让更多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享受到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对于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目前,补贴标准是每年每张床位补贴2250元。
民办养老机构有什么优惠扶持政策?
调查
案例
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维持困难
走进河西区一所小型民办养老院,入住的老人并不多,负责人马姐向记者介绍,现在干养老纯粹凭着一颗公益心,就拿自己经营的这家养老机构来说,盈利不多,还总担着心,生怕老人有个意外。
马姐说,目前,养老院一个月营利不足5000元。眼瞅着物价噌噌地长,成本逐年增加,摆在她面前没别的法儿:要不想办法提高入住率,要不就只能裁人或者涨价,可一旦裁人人手不够,护理服务就难免打折扣,而院里很多老人在这里住了五六年,又确实困难,说起涨价也于心不忍。“真是两难啊,入住率低养老院无法运转,越这样入住率越低,都成恶性循环了。”马姐无奈地说道。
截至今年5月,本市共建成养老机构370所,养老床位46266张,按照国际通用方法测算,一般老年人口的3%需要进入机构养老,现有的养老床位无法满足老人的实际需求。而民办养老院在硬件、口碑上无法与公立国办养老院竞争,导致一些社会办养老机构或是准备投资养老机构的社会力量打了退堂鼓。
条例
摘要
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或者其他养老服务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由市和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建设补贴,根据收住老年人的数量给予运营补贴,并根据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增加运营补贴。
利用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和学校兴办养老机构,由市和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建设补贴,并给予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支持。
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对投保责任保险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保费补贴。
条例
解读
给予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补贴
赵伟表示,社会力量加入养老事业,可以缓解政府养老压力。因此,就要给予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根据《条例》,养老机构、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将全部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同时给予养老机构一定建设补贴,目前,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或购置建设并形成产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1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由社会力量投资改扩建的新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除此之外,还有运营补贴,根据收养的入住老年人护理等级不同给予差别化运营补贴,补贴金额从每年每张床位补贴1000元左右到2000元左右。为了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适当给予保费补贴。
养老护理人员匮乏问题如何解决好?
调查
案例
一名“80后”养老护理员的感受
崔洁雯,是市养老院介护部的一名养老护理员,也是一名“80后”。8年前,学习护理专业的崔洁雯从学校毕业后来到了市养老院,如果不是有她牵挂的爷爷奶奶们,或许崔洁雯早就转行了。
每天早上7点半左右,崔洁雯准时出现在工作岗位,到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和各屋的老人打招呼。目前,她负责两个病房的10位老人,都是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的老人,年龄都在80岁左右。
同时要照顾这么多行动不便的老人工作量可想而知。每天早上是任务最重的时候,打扫卫生、收拾被褥、喂老人吃饭、量体温、测血压,有的老人想要下床,崔洁雯还要搬来轮椅,慢慢地将老人从床上挪到轮椅上。
崔洁雯的工作时间是一天8小时,但是每天都会加会儿班,一天下来很少有坐的时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病房陪老人。当记者问崔洁雯:“你这么年轻,干这样的工作累不累?”她露出了腼腆的笑容,“有时确实觉得挺累的,但是我的工作就是给天下父母解难、帮天下儿女尽孝,当看到老人在我的照顾下身体和精神一天天变好,我就觉得特有成就感。”
对于工作回报,崔洁雯还算知足,“待遇虽然不高,但每年都在涨,单位还给上五险一金,现在拿到手的工资有2000来块钱。”
不论是机构养老还是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员这一职业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目前像崔洁雯这样的护理员,全市却不足6000人,在养老护理员短缺的背后,还存在养老护理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以“4050”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在职养老护理员又普遍缺乏专业训练、专业技能,难以满足服务需求。
条例
摘要
市民政部门会同教育、人力社保部门组织本市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创造条件开设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或者课程,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应当接受养老职业培训,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本市营造尊重养老服务人员劳动的社会氛围,逐步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养老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本市按照规定给予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用工的岗位补贴。
从事养老服务的单位和组织应当改善养老服务人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对养老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条例
解读
携手院校培养人才 提高服务人员待遇
赵伟说,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开设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或者课程,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有利于让养老护理员队伍走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道路,有利于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给予培训补贴、逐步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改善养老服务人员工作条件,这些都将对引进、吸引养老护理人才,充实养老护理队伍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尽快弥补这一行业从业人员的紧缺现状,让这个职业呈现出应有的发展前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