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8月18日电 为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天津市纪委监委18日公开通报5起典型问题。
天津市红桥区拆迁结算项目综合管理指挥部综合管理组原负责人、项目指挥赵志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问题。2021年5月,赵志坚接受某拆迁户请托,在未对拆迁征收房产性质进行核查的情况下,违规给予该拆迁户拆迁补偿款;2021年8月,赵志坚在无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又违规给予该拆迁户“经营性损失”和“异地购房补贴”,共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赵志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赵志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郭德军违规指定非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问题。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在多个非政府采购项目中,郭德军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履行虚假三方询价或比选程序,指定他人为供应商,使相关项目均由其实际经营或“借照”合作的企业承揽,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4月,郭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康富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文龙脱离实际、盲目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问题。2019年9月,康富村决定拟投资20万元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在咨询民政部门补助政策后,王文龙为达到获取50万元补助资金的建设标准,在没有足够建设资金、未调研实际需求、未组织招投标、未经民主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决定扩大照料中心建设面积,最终工程总支出100余万元,由施工方垫付。该照料中心被验收评估合格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因村集体经济薄弱,该村仅向施工方支付了政策补助资金50万元,其余工程款未支付,加重村级债务负担。2024年7月,王文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的典型问题还包括:北辰区西堤头镇西堤头村原工作人员左洪祥不正确履行职责、收受国家补贴款回扣问题。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南市房产管理部原职员胡玉虎不正确履行职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通报称,上述问题中,有的滥用职权乱作为,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有的在重大事项决策中任性随意,制度执行空转;有的政绩观错位,不顾实际、急功近利,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有的不仅将本职工作“转包”,还动歪脑筋从中渔利;有的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作风简单粗暴。天津市各级党组织将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采取务实举措,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