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从10月24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0月23日2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方面,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记者 耿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