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某道路上,一辆大货车经过路口时突然发出刺眼白光,引起警方注意,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交代,自己为躲避“电子眼”抓拍,便购买了LED强光射灯加装在车牌上,夜间行车经过路口时就开启LED灯,干扰电子警察摄录,从而达到遮挡号牌的目的。
警方介绍,私自加装强光灯不仅会导致“电子眼”曝光过度,无法识别车辆号牌,还会令对向车辆驾驶员视觉模糊,影响驾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随后,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拆除强光射灯,恢复车辆原状。
记者:王晖 白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