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狄建庆、哈欣、林崑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武伟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吕洪宁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海东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兵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12月3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狄建庆、哈欣、林崑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武伟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吕洪宁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海东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兵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