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云林在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强调
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依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暨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桂平就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顺清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赵飞、王小宁、李虹、张庆恩和李清出席。
喻云林指出,开展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行动。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条例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将监督压力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法治力量夯实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安全根基。
喻云林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方式,是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的重要抓手。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一要立足职能职责,找准人大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定位和任务,把握好监督对象、内容和程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二要紧扣法规规定,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管责任落实、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逐条逐款对照检查,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三要突出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深入查找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准确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责任,抓好整改落实、依法推动工作。四要讲究方式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借助专业力量、注重技术赋能,确保监督工作更加精准到位。
刘桂平表示,要把支持配合执法检查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履行好法规明确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效。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强化预防、排查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运用好、转化好、拓展好执法检查成果,坚决整改、不留死角,举一反三、深化整治,全面发力、夯实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整体跃上新台阶。
会上,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同志汇报了条例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记者 张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