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关于支持开展“留创贷”金融产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加大留学人员来津创业金融服务力度。
按照《通知》要求,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产品服务。面向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上市期企业的4类金融服务产品,将着重加大对初创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同时降低留创企业贷款准入门槛,提高获贷率、首贷率及信用贷占比,构建全生命周期留创金融服务体系。其中,初创期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将对成立时间一般在3年以内,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小微初创型留创企业提供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最高5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初创期场地租金、经营周转等,其中,对入驻市级及以上留创园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实行“入园即贷”,信用贷款最高100万元。
成长期企业金融服务产品针对成立时间1年及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实现一定销售收入的小微留创企业提供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最高8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经营周转等。
成熟期企业金融服务产品针对成立时间2年及以上,具有清晰发展规划、成长性好、有可靠还款来源的中小留创企业,提供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最高1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等。
上市期企业金融服务产品针对拟公开上市的留创企业,授信额度不设置上限。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资产购置、经营周转等。满足企业多种融资需求,协助企业上市、发行债券、配套银行授信等。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灵活,根据企业需求商定。
除此之外,还将为留学回国人员和留创企业员工提供住房金融服务及包含留创企业负责人私人定制服务和留创企业员工专属服务在内的个人金融服务。
据介绍,《通知》适用于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合法经营、信用良好、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创企业:获得区级及以上重点资助或获得奖励称号的;主要负责人获得区级及以上重点人才计划资助的;在区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入驻市级及以上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优质企业。
来津创新创业,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适用。支持首批提出需求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开展试点服务。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在全市逐步扩大范围,分批择优开展。(记者 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