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24日电 “不光膀子上街 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烧纸钱 不闯红灯”。日前,《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正式颁布。今后,咱普通市民的日常行为都应该按照《公约》《守则》执行了。
群众来电来函4000多件
《公约》《守则》的制定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征求意见工作从6月21日至7月15日在全市展开,近一个月时间内共收到群众来电来函4000多件;各新闻媒体还开辟了“公约守则大家谈”专栏,刊发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的稿件200多篇;印发了5万张调查问卷,及时总结群众意见;市文明办共收到市民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一万多条。
“不闯红灯”等修改意见被采纳
许多市民认为,制定《公约》《守则》很及时很必要,征求意见稿语言平实、通俗易懂,是每个市民应该遵守又能够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市民对具体内容表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如建议将“不违反交通规则”改为“不闯红灯”;“不扰乱公共秩序”改为“不在公共场所拥挤喧闹”;“不放任宠物”改为“不违章养犬”。市文明办在充分吸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
《天津市民行为守则》
(市文明委2008年7月22日颁布)
不随地吐痰 不说粗话脏话
不光膀子上街 不乱扔乱倒垃圾
不乱烧纸钱 不闯红灯
不在公共场所拥挤喧闹
不损坏公共设施
不违章养犬 不沾黄赌毒
《天津市民文明公约》
(市文明委2008年7月22日颁布)
热爱祖国 建设天津 辛勤劳动
干事创业 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爱岗敬业 务实创新 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崇尚科学 移风易俗
孝老爱亲 邻里和谐 尊师重教
拥军优属 热心公益 助残济困
举止文明 礼貌待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