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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姓"太平间运尸车愈来愈多 私营个体介入殡葬业起波澜
近年来,在天津一些人将一些死亡率低、规模小的医院太平间承包下来,与医院签订租赁合同,借医院"风水宝地"做白事生意。"私姓"运尸车辆愈来愈多,据天津市民政局殡葬处不完全统计,天津市目前由个体承包的医院太平间约有20家,并有滋生蔓延的势头。 目前,全国一些地方殡葬业仍被民政部门主导经营,私营个体介入殡葬业,成为天津民政殡葬管理部门一道头疼的难题。
新华网天津频道 策划 张涛 记者 周润健 编辑/制作 张博
"私姓"运尸车愈来愈多 殡葬管理部门头疼
"2004年2月6日,天津市一位市民尹怀章的父亲因心脏病突发死在家中,"120"赶到后,从其住地将遗体拉到"天津市河西殡葬用品经营部",尹怀章和亲属以为该处是正规国有殡仪服务单位。2月8日,尹怀章及亲友到天津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接父亲遗体时(经查,天津医大三院未经天津市民政局审批就将太平间承包给了个人,属无照经营),该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把死者遗体存放的单据弄错,又没让家属仔细辨认遗体,便让家属们将遗体接走。当尹怀章及亲属将父亲遗体拉到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向遗体告别前,该馆工作人员要求家属核对遗体时,这才发现遗体拉错了。 张悦东(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业务科科长)说,个体承包医院太平间成为一些利用殡葬进行非法活动人员的阵地,他们守着医院,尸源消息灵通,容易给人国有正规的错觉。由于这些承包医院太平间的个体经营者不具备相关的合法资质,又未受过殡葬专业技术培训,导致遗体错放、错拉、遗体损坏等差错事故屡有发生。
李荣安(天津市民政局殡葬处办公室主任):有些医院私自将太平间租赁给个人后就不管不问。这些"私姓"太平间为保证尸源,就暗中给"120"的一些大夫以回扣,并借机向死者家属高价兜售丧葬用品,怂恿丧事大操大办。按规定,"120"根本无资格拉运遗体。根据《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遗体运送由殡仪馆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民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承办此项业务。即使是合法的医院太平间也不允许搞殡仪服务,如出售丧葬用品、订火葬车等。 李荣安说,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 "私姓"运尸车穿梭于天津市的各殡仪馆,这些运尸车不仅在市内的大型殡仪馆出现,甚至郊县的殡仪馆也能见到他们的身影。据调查发现,天津市存在的这样的运尸车辆大约有20部,而且车辆车型档次齐全。这些车辆在殡葬市场当中的存在,严重干扰了市民正常的丧事活动,给殡葬改革工作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有关人士认为,"私姓"太平间运尸车愈来愈多,造成的问题,一是部分医院将"太平间"承包给个人后,承包人借机肆意暴敛消费者的钱物,并鼓动消费者对亡人的丧事活动大操大办。二是有失控的趋势。以上两个问题不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殡葬改革的进程,干扰正常的殡葬管理工作。
殡葬管理部门:有效遏制和彻底根除"私姓"太平间和运尸车
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认为,"私姓"太平间运尸车愈来愈多至少有几大问题: 一、这些运尸车缺乏正规的消毒措施,易造成某些疾病的传播和扩散。在"非典"时期,经天津市传染病医院确诊的一名"非典"患者无效死亡后,常驻该院的个体殡葬从业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私自将其尸体拉到郊县殡仪馆火化,为"非典"疫情的传播埋下了隐患。 二、从事"非法殡仪车"的司机大都不是殡葬专业人员,他们不熟悉殡仪司机的一次性工作程序、工作岗位责任制等,在工作中经常出现很多差错,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给传播殡葬封建迷信活动提供了温床。非法运尸车经常恍人耳目,外装修模仿国有殡仪车,堂而皇之地从大街上走过,无视交通法规、殡葬法规的规定,一路上放着超魂曲,抛洒着纸钱,而且肆无忌惮地收受丧家的红包,给殡葬行业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四、为遗体外流土葬提供方便。虽然国家大力倡导火化,火化率也在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99.3%,但入土为安的旧习俗依然存在,一些人正是借助非法运尸车,将遗体偷偷拉到郊外进行土葬。此外,非法运尸车的存在还容易给犯罪分子毁尸灭迹以可乘之机,不利于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为有效遏制和彻底根除天津市"私姓"太平间和非法运尸车以及丧事封建迷信活动的蔓延势头,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有关人士提出如下建议:
可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将天津市各医院太平间移交市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尽快建立"天津市殡仪服务中心",待建成后,对天津市所有太平间一律取缔。对非法运尸车辆立即暂时封存,尽快出台《天津市从事运送遗体车辆的管理办法》。 有关部门应加大治理非法运尸车的力度,对私自改装车辆、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用报废及外地车辆非法从事遗体运送业务的,该处罚就处罚,该取缔就取缔。 加强立法,尽快修改并颁布实施《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合法运尸车与非法运尸车的界限。 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天津市民丧事行为规范》,广泛开展易风易俗宣传活动,号召党员干部带头破除封建迷信,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另一种声音:民营殡葬大势所趋 合法与非法要有定论
据国家统计局年初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03年全国死亡人数约825万人,依民政部的统计数据,目前全国火化率为50%,据此计算全国每年通过殡葬火化约410多万人,按每人最低丧事费1500元计算,每年全国殡葬行业的市场经营额为60多亿元。殡葬业存在的巨大利润,使民营企业产生强烈投资意愿。
据新华社报道,对于河北省等一些地区出现的民营资本介入殡葬业引起的争议,一些专家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依据法律提出:一是殡葬管理条例没有禁止个人或单位建殡葬设施,依据公民"可以从事法律所不禁止的行为"的原则,这一项目没有法律障碍;二是这一项目未按公墓设计、建设、呈报,骨灰存放设施与其他火葬场一样为临时寄存性质,属于配套设施。目前其设施既未出售也未出租,是否确定为经营性公墓缺乏法律依据。
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也认为,从政府行政改革的角度看,实现政企分开是个大方向,政府应由"运动员"变成"裁判员"。民政部门经营的殡葬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如果实现政企分开后,可以在行业监管方面下力气,而不要一味地垄断经营;另外,政府应对国有殡仪馆和民营殡仪馆一视同仁,在进行殡葬业资源整合、建立殡葬服务中心过程中,应将民营殡仪馆设施统筹考虑进去,不要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专家指出,殡葬业暴利存在着多方面的危害,许多家属在痛失亲人的情况下,又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他们认为,打破殡葬业的垄断经营,允许民营资本介入,实行规范的行业管理是个趋势。(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