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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婚姻--逾淮而生的枳子 校园能提供婚姻所需的"水土"吗?
                        
——天津大三女生"五一"披婚纱引发的思考


     中国有句古话---"橘逾淮为枳",意思是长在淮南的橘子又大又甜,一旦把它移植到淮北去,果实就会变成又小又苦的枳子。"叶徒相似,其味实不同"的原因是"水土异也"。去年10月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为在校大学生结婚提供了便利,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王洋即将举行的婚礼则告诉人们,校园婚姻的大幕正式拉开。校园婚姻是逾淮而生的枳子吗?


新华网天津频道 策划/改编 杨萍   采写 张晓辉 刘雪峰 李明 任悦   制作 张博

在校学生结为夫妻--让爱做主

    四五月份,结婚的高峰期又到了。打算办喜事的新人们这会儿是最忙的。特别是"准新娘"们,为了婚礼的每一个细节都精彩,不惜花费大把的金钱和时间。
    23岁的王洋(1981年7月25日出生,现在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专业本科在学。)也是众多"准新娘"中的一位,她也一样出入商场、影楼、婚庆公司。只是她还要比其他新娘多去一个地方,那就是大学的课堂。作为一名大学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她必须在忙碌之余认真地完成好自己的学业。
    王洋说:"天津在校大学生领取结婚证的已经不少,可是,公开操办婚礼,让结婚成为现实的在校大学生,为数还是不多的。"
    2003年10月18日,王洋与相恋了近一年的刘航(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学,学的是建筑设计专业,现在一边工作一边读书)领取了结婚证,并把婚礼定在了今年的5月1日举行。两人表示选择结婚不是一时的打算,是经过彼此慎重的考虑。
    王洋说,据她所知,天津有不少在校大学生领取了结婚证,可是公开办婚礼的她可能是第一个。她并不是想出风头,只是觉得自己和相爱的人已经具备结婚的条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就想把事儿办了。
    王洋说: "我觉得这件事很平常,我和他很相爱,觉得嫁给他是自己最幸福的事,所以,我决定结婚。这是我的权利。"
    对于婚姻,王洋认为自己做好了各种准备。她很自夸地说:"我做得一手好菜,家务也能胜任,一定是个好妻子。我也做好了生活学习两不误的打算,明年我还准备'考研'。 

各方观点:学生夫妻能否各就各位

父母:相信他们有能力选择

    对于王洋和刘航的选择,双方父母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王洋的妈妈说:做为家长,我们和很多人一样都是传统的想法,觉得上学期间结婚可能有些草率。他们给我摆了很多理由,说在感情上是认真的,在物质上、学业上、工作上都有充分的准备。听完后,我想现在大学生谈恋爱的特别多,而且有很多背着家里在外租房子同居。与其这样,既然条件也比较成熟了,结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比较名正言顺,在法律上有保障,他们的生活、情绪、感情上也会稳定,也许学习还会促进。两个年轻人是以健康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结婚这件事,他们都是成年人了,有能力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老师:理智看待以祝福为主 给学生"放权"

    对于王洋结婚一事,校方态度是比较谨慎的。齐建新(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介绍说:"原有管理规定制定时间较早,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新的规定还没有下来,所以学校现在对这个事情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而新的婚姻法出台以后,结婚不再需要有关单位开证明,也没有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作出限制,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结婚,学校可以不作过多地干涉。另外,大学生有自己的分析问题的实际能力,我们要相信他们。"
    方老师(天津师范大学教务科)说,王洋结婚这件事教务部门并不知道,教育部已经提出不干涉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教育部新的"学籍管理规定"还没有正式出台,学校现行的"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是否能结婚并没有涉及,可以说是一个空白。所以,现在尚不能对这种行为下结论。
   王洋的几位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态度倒很一致:学生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为一名成年人,王洋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现在学校的管理是在合法、合理条件下,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让学生来决定对自己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这也是以人为本的一种体现。当然,前提是她能认真地完成学业。也有老师提出,王洋的选择是一件新鲜事,但这种事以后可能会成为普遍现象,因此学校应该有相应的管理政策配套,比如,学生结婚给不给"婚假",是否允许生育等等。
    天津市其他多所高校负责学生事务的老师也向记者表示,学校里已经有本科生领取结婚证的先例,但公开举行结婚仪式的目前尚未听说。

同学:在学结婚应因人而异

    王洋班上的20名同学都已经收到了王洋的结婚请帖。对于她的做法,同学们并没有太惊讶。大家都认为,现在考大学不问年龄与婚否,《婚姻登记条例》也提出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这是对学生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所以,王洋结婚无可非议。
    吕卓(在校大学生)认为,"因为法律并不说限制大学生不能结婚,而且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所以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而且就学习来讲,我觉得结婚其实并不会和学习有什么冲突,大家都可以把握吧。而且我觉得如果是经济条件允许的话,结婚和学习这样子就更没有冲突了。" 

刚上学堂就下厅堂


    康哲(在校大学生)觉得,"在校的学生来讲,结婚还是有点儿早。因为毕竟在学校应该以学业为重,这是第一位的。你要结婚的话,肯定会影响到你在学校的学习和其他一些情况吧。另外,结婚之后两个人在一起,肯定各方面花销也比较大。如果两个人都工作了的话,自己能够承担自己这种消费的情况也可以。没有一定的非常好的物质基础的话,两人在一起,感觉其实结婚这个意义不大。仅仅是住在一起,或者是仅仅在一起拿那么一个证,我觉得还有点太早。"
    不过,同学们也认为,在学期间结婚需要一定条件,王洋可以不为经济发愁是因为她爱人有收入,可以供二人生活和学习。有一些大学生谈的是校园爱情,双方都没有经济收入,这种情况显然就不适合结婚,而且也有人认为,在学期间结婚总会影响到学习,有了家的牵扯,会分散一些精力,所以,还是毕业以后再说为好。

学者:旧观念也该与时俱进

    汪洁(天津社科院社会学副研究员)认为:"王洋结婚虽然是个体的行为,却会在群体中产生很大的影响,原因就是她的"身份"不一样。一个23岁的女孩子要结婚,合法、合理、合情,可要是在校的大学生就不一样了。因为在人们的心里,人生的不同阶段应该有不同的使命,做学生时就是应该学习。而王洋在学习之余却要完成结婚这件人生大事,好像和她现在的任务有些冲突。人们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这也是人们的观念意识转变一定要经过的一个'门槛儿'。
    他们的这种自由在选择结婚,在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规范好了自己人生的规划,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他们会充分的考虑到自己的经济条件,学习是否和成家的冲突,甚至会珍惜四年人生很难得到的这种集体的生活。所以我觉得这种担心也是大可不必的。也正象其他学者所说到的,他这个行为呢,可能更多的是一种个体行为,可能更多的带来一种法律上的一个效应和一个社会上的效应。所以社会上应该是说更多的理解和宽容,我觉得是非常不错的。"

小夫妻:正确处理学业与生活的关系

既求学业还要婚姻

琴瑟和谐

    小夫妻表示他们组建家庭还没有考虑到短期之内要孩子,新娘王洋说自己结婚跟学业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冲突,不会因为结婚了就不去上课,这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刘航则一边读书一边工作,每天晚上回家夫妻见面,平常各自忙各自的不会有什么冲突。
    新娘王洋说:"我觉得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嘛,而且我已经符合婚姻法的年龄了,我觉得结婚是一个很常见的事情。而且,在国外在校结婚也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吧,在国内就算是结婚以后再去考研的人也大有人在。我觉得这并没有一个先后顺序。" 
    新郎刘航表示:"两人从相恋到相识,很快大家都选择了彼此。另外我们现在经济条件等各方面也允许,特别是新婚姻法出台以后,我们觉得我们在这个时候结合,那么应该说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也并不是很特殊。家庭其实还是一个很轻松、很愉快的环境。

小结:校园婚姻,法律意义大于现实意义

    作为长大成人的重要标志,成家一向与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成熟的心智加上能够应付柴米油盐的物质条件,婚姻才能区别于"过家家"。而绝大多数在校大学生还处于手心向上、吃饭都要父母供给的状态。同时,限于办学条件,高校在较长时间内不可能实行弹性学分制,也不可能改变集体就学、集体生活的现状。
    法律肯定了校园婚姻存在的合法性,但校园确实无法提供婚姻所需的"水土"。大学生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将婚姻这个又大又甜的橘子"移植"成功,恐怕心有余力不足。就如同专家所说:"准许大学生结婚,在现阶段,它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法律价值大于现实需要。"
    其实,现在结婚登记不用单位开证明,婚检凭自愿,没有限制在校大学生结婚等等,都是尊重人权的表现,婚姻自由权是人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婚是个人的事,在校的大学生只要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生活的关系,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应该给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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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蜜蜜



    
山东媒体报道:近日,山东大学出台了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符合条件的还可生育。要求生育的已婚学生,必须达到晚育年龄,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方可怀孕生育。在读期间生育的,应休学一年。
    武汉媒体报道:武汉大学有关领导认为,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大学生提出结婚请求,学校不必横加干涉。但他同时指出,大学生处在学习的大好时机,应倡导晚婚晚育。
    重庆媒体报道:去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第9天,重庆市就有一名在校大学生结婚,重庆市教委上报国家教育部寻求"对策"。国家教育部高教司的答复是:"大学生可以登记结婚,对重庆这名学生表示祝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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