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22日电 21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总结2007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和要求。会上,静海县、河东区、河西区、蓟县等检察院分别介绍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
会议认为,去年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方针,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服从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深化预防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检察建议、预防咨询、警示教育、案例剖析、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搜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预防手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期间电力、水利工程建设,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天津站交通枢纽改造,地铁二、三号线等重点项目,确定预防重点,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将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为天津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市第九次党代会对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部署。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新的形势发展面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天津经济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找准预防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定预防工作主攻方向,在查处贪污贿赂等大案要案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案件发生,为天津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完)(通讯员朱建军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