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0月22日电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我们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对和平区2008—2012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刚才,寇会来同志就区委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作了说明,我完全同意,希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为进一步深化这项工作,中央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市委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为今后五年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区委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两个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和平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中央和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是促进和平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腐败是经济和政治生活的“毒瘤”,它破坏生产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战斗力,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区委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实现科学发展、廉洁发展的内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形成和平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对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是加强和平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建设和平、发展和平,关键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关键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行之有效的惩防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推动和平区党的建设全面上水平。
第三,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和平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部分领导同志对反腐倡廉工作缺乏责任感、紧迫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是很到位;个别单位在理解政策上不够透彻,严格执行纪律方面还有欠缺;个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还不过硬,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还时有反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体制机制探索还需进一步深入,等等。这些问题表明,和平区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切实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