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最近,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纪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贺国强同志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负起抓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照职责做好工作,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提供保障。各级党委每年都要向上级党委、纪委专题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既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又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和配合任务的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领导人员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负起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牵头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