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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能结婚新规引反响 学校不提倡学生冷处理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3月30日  来源:每日新报

    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30日电 根据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从今年 9月新学年开始,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不再需要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即可登记结婚。对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部分高校的教师和学生。老师并不鼓励学生在学期间结婚,大部分学生也认为自身年龄尚小,涉世不深,不宜过早结婚。

    在采访中,天津市不少高校表示并不提倡在校学生结婚,学生管理部门的老师也希望广大学生以学习为重,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不要一时冲动,盲目步入婚姻的殿堂。据了解,目前本市高校中登记结婚的学生微乎其微。

    天津师大一位从事多年学生工作的老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在校大学生只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和条件,是应该有结婚的权利的,但这与提倡在校大学生结婚是有区别的。另外,学生在校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在没有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时最好不要盲目结婚。作为教育者还是要劝告学生,条件的放宽并不代表权利的滥用。

    南开大学一位大三女生表示,新规定只是教育法规改革的进化,是一种民主的表现,维护了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但不是鼓励学生这样做。她认为,在校大学生普遍年龄偏小,既没有准备结婚的心理基础,也没有可以自立的经济基础,学生结婚还会影响学习,所以承担婚姻和家庭的风险要比进入社会后再结婚大得多。特别是女生,一旦处理不好,受到的伤害要比男生大得多。因此,她本人和周围的绝大部分同学在学期间是不会考虑结婚的。(记者贾林娜)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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