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3月26日电(李靖、孙卫军) 停滞近半年的高校助学贷款25日在天津大学重新启动。天津大学的20名贫困大学生当场向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
25日,天津大学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华支行签署助学贷款合作协议补充条款,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贫困大学生毕业后不能按时还贷的风险。
天津大学学工部部长李义丹说,我国高校助学贷款自1999年正式启动以来,极大地缓解了贫困大学生就学的经济困难。2003届学生毕业就业后,一部分贷款同学因各种原因未能根据协议按期还贷给银行造成了很大的压力,银行暂时停止了对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继续发放贷款和签署新的助学贷款协议。天津大学与银行方面联系协商,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华支行联合制定了风险共担的解决方案,并以合作协议补充条款的形式予以了法律形式的确认。
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于立军说,学校银行风险共担重新启动助学贷款这一做法,不仅解决了天津大学校内2000多名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困难,也为全国高校解决助学贷款难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根据天津大学与银行双方的约定,由天津大学依据助学贷款总余额比率,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助学贷款互助基金专用帐户,当助学贷款不良率达到银行规定线时将启动该专用帐户,从而将助学贷款不良率降至银行规定比率以内;同时,经双方共同努力催收回的逾期还款,银行也将直接划入天津大学的专用帐户。
记者从天津大学学工部了解到,这所学校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以提高贫困学生就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为导向的"贫困学生素质教育工程",并于2002年起拨专款启动与实施了贫困学生资助培养战略,推出了岗位勤工助学等资助培养贫困学生的新举措。对部分同学不能按期还贷,学校在积极催还贷款的同时,还通过校园网站公布逾期未还贷同学的名单,强化学生信用意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完)
(编辑: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