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8月31日电 近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在“大接访”活动中接到群众反映:一些骗子采取欺骗伎俩,致使群众屡屡上当受骗,给社会、家庭、个人都造成了很大损失和危害。为有效打击和制止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决定,近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打击街头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气焰,同时提醒群众擦亮眼睛,识破骗术,配合公安机关揭发和检举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据统计,天津市入夏以来,街头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仅上个月全市发生在商业场所、广场街道、居民住宅的诈骗刑事案件就达146起,累计受骗总额近百万元。诈骗案件给社会、家庭和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对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天津市公安机关今年以来侦破此类案件948起,为群众挽回损失192万元。但由于种种原因,此类侵财案件仍屡有发生。
诈骗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利用了人们的贪财心理。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街头诈骗的手法很多,以利用迷信看病消灾居多,占诈骗发案总数的36%。结伙犯罪呈增多趋势,有的甚至采用了高科技。作案时间多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1点,发案数占总数的52%。周一至周五去银行取钱比较方便,且家中只有老人小孩,因此诈骗手段不易被识破。警方提醒,骗子一般喜欢选择上年纪的妇女,要么是慈眉善目,看上去脾气温和;要么是看上去心事重重;要么是独行的30岁以上的女性(占发案总数的49%);最后就是家住附近的人。骗子针对的多是一些社会经验少、生病、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爱贪小利的群众,据了解,居民区附近的发案率,约占总数的72%。据抓获的案犯交代,这类妇女平时省吃俭用积蓄钱财,面对突如其来的横财容易晕头。而且,这类妇女多数掌管家中“财政”,自认为精明能干,有“发财”机会不会轻易告诉别人。最重要的是,这些妇女身单力孤,即使识破骗局也无力跟骗子对抗。
警方认为,为避免上当受骗,老百姓要注意4种不良心理:一是贪财心理,遇到发横财的事,就放松了警惕。二是封建迷信心理,看见“神医”“特效药”就相信。三是盲目从众心理,在一些“托儿”的唆使下受骗。四是自以为是、爱慕虚荣心理。(赵荣君陈荣喜解金钊)(完)
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