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7日电
时间:6日上午8:30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法院刑庭
案由:组织淫秽表演
6日上午,东丽区法院对天津市首例组织淫秽表演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康某是一位单身母亲。庭上,这位30岁的女子几度痛哭,希望法院看在她年幼的孩子没人照管的份上,对其从轻判处。
与演员四六分成 每场观众数十人
康某是四川省农民,被带上法庭后一直低垂着头。对于公诉人的指控以及出示的各项证据,她大多表示承认。据指控,今年4月间,康某与谢某(未在案)协商后,由谢某安排进行淫秽表演的场所,她组织女青年孙某、赵某、朗某多次在东丽区徐庄的一个小剧场内进行裸露表演。后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将其抓获归案。
由康某组织来的“演员”和部分观众在此案中以证人的身份出现。他们称,康某在组织演出时化名“王芳”,“演员”们称她为老板。有演出的时候,“演员”们由“王芳”派人或亲自把她们接到演出地点。除东丽区徐庄这家小剧场外,有演员说她们还在杨村的一家洗浴中心以及河东区跳过脱衣舞。每晚剧场方给“王芳”300元左右,“王芳”和“演员”四六分成。
关于淫秽表演场所的规模,昨天在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论不休。公诉人称,这是一个私人开办的小剧场,证据显示每场淫秽表演的观众至少有50人,但据介绍,案发当天警方在现场清点,观众席上的椅子是70多把,而且据举报几乎每场座无虚席。
被告律师认为,这里只不过是一所平房,又比较偏僻,社会影响并不大。被告律师就此原因并结合认罪态度等为康某做了罪轻辩护。
有证据显示,涉案小剧场是谢某所开,每晚表演两场,门票10元一张。
稿源:城市快报 编辑: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