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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替养母看病骗取同情 17岁女孩狂骗12万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4日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14日电 一名17岁的女孩孙娟因不甘心忍受养母家的清苦生活,竟以养母生病需要钱医治为名,骗取被害人同情,先后从被害人处骗得现金12万元,全部用于泡酒吧、请客吃饭、摆阔,归案后,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孙娟称自己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自己想改变被人歧视的地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孙娟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判罚,孙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指控称,被告人孙娟(化名),年仅 17岁,天津市人。自小被养父母收养,后养父因病去世,养母身体有残疾,仅有每月500元左右的收入,因给养父治病家里欠下数万元债务。孙娟不堪跟随养母忍受清苦的生活,在 2004年 10月至 11月间,向被害人白军(化名)谎称其母亲病危住院需要用钱,骗取被害人白军信任,并以此为由向白借钱。由于父母在国外打工,家中的存折、存款都在白军处掌管,加之涉世不深,听了孙娟的“悲惨”遭遇,白军信以为真。为帮助孙娟,白军先后从其母亲、姑姑和自己的存折、存单上支取现金交给孙娟,总计人民币 12万余元。后孙娟以自己的名义将钱款存入银行。孙娟用骗来的 12万元,频繁出没于美容院、酒吧、歌厅,经常请客吃饭,或者干脆将钱借给别人,用事后她自己的话讲:“该吃的都吃了,该玩的都玩了。”当被害人白军多次向其催要时,孙娟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脱,拒不归还该款。直至 2005年 3月 31日,被告人孙娟被警方抓获归案,并当场扣押其所持的银行信用卡一张,警方将剩余赃款 26455元发还失主。同年 6月 20日,被告人孙娟借给朋友的 1万元现金也被警方收缴发还。归案后,在回答犯罪动机时,

    孙娟竟称自己由于是被收养的,总感到自己被亲属和周围人的歧视,其便试图通过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来改变这一切。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便想到骗钱买阔,她认为自己大把大把花钱请客,别人就不会再瞧不起她了。

    案件审理期间,司法机关多次与被告人家长和辩护人进行沟通,希望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以争取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最后孙娟的家属积极退赔了被害人全部钱款。法院认为,被告人因不堪家庭生活困难,爱慕虚荣,贪图安逸享受,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其必须真诚悔悟,彻底改造,以重塑美好人生,遂做出上述判决。(完)(记者宫伟)

稿源:每日新报 编辑:常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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