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 设为主页
 · 广告业务
  首页> 新闻中心> 财经
天津开展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检查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5日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15日电 14日,天津市物价局向全社会通报了天津市物价系统开展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情况表明,虽然诚信营销的理念越来越被经营者所提倡,但仍有一些企业不能做到依法诚信经营,价格欺诈现象依然存在。

    据市物价局介绍,从最近一个时期检查结果看,天津市市场价格欺诈主要有以下八种表现形式:(一)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如某商厦销售一款钻戒,标示原价16200元,打8折,却不能提供此次降价前在本交易场所的交易票据。(二)不履行价格承诺:如天津市某旅行社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宣传广告,承诺参加指定专线旅游,除合同约定的内容外,另赠送一个正餐和一个旅游景点。而实际只兑现了一个正餐,赠送的旅游景点不予兑现。(三)标价签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一种是标示产地与实际不符,如一商家销售鳄鱼牌T恤衫,标示产地为新加坡,实际为浙江;第二种是标示规格、等级、质地与实际不符,如一商家将羊毛制品标示为羊绒制品销售。(四)虚夸标价:如一家电专卖商场,向社会散发自印商品广告,自称其销售的所有家电商品价格在全市最低,以此诱导消费者购买。经核查,该商场多数家电商品价格不仅不是全市最低,而且有些还远远高出其他商家。(五)谎称降价:如一商场开展电风扇促销活动,在价目签上标示降价260元/台。经调查取证,该品牌规格的电风扇自半月前进货,原价目签一直标示260元/台,因为无人购买,改用降价签诱骗消费者,实际根本没有降价。(六)不标示或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如某美容美发中心,利用自印广告宣传,顾客接受××品牌化妆品美容护肤服务,优惠卡1500元,可累计使用36次,不标示有效使用时间。有些顾客在一年以后,未用足36次服务,即被告知该卡作废,36次服务只在一年内有效。(七)模糊赠售:如“买一送一”、“买200送50”等。如某商场在顾客购买了一条标示价格为260元的裤子后,馈赠的仅仅是一个软塑料铅笔盒,当消费者大呼受骗,据理力争时,商场辩称解释权属经营者。(八)质量或数量与价格不符:一是质量与价格不符,某商场销售金饰品,售价为黄金价格,但饰品并非黄金真品,而是经过特殊工艺处理的掺杂饰品。二是数量与价格不符,不少商家在自行包装商品上架销售时不除包装重量,实际单价/克重低于价签标示的单价/克重。

    市物价局目前正在开展的查处价格欺诈工作要进行到2006年6月底。今后一个时期的检查重点,仍然是当前市场表现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商品零售、美容美发、电信、旅游等行业的各种价格欺诈行为。

    又讯 在14日召开的天津市物价局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天津市黄金饰品协会、天津市宝玉石协会和天津市部分商业零售企业就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向社会发出了倡议书和承诺书。(柴宴宾)(完)

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金鑫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华网新闻检索
新华搜索:
 
 
 
 
 
 
 
 
 
 
 
 
 

制作单位:新华社天津分社网络中心
XINHUA NEWS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