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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女青年进行裸露表演 作案妇女获刑三年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5日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15日电 天津市首例因组织淫秽表演被提起公诉的案件,14日东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康某因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组织淫秽表演罪” 是刑法修订后出现的新罪名,此次是天津市法院对该罪名的首次适用,对不法分子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被告人康某,女,31岁,四川省农民,自原籍来津谋生。出于金钱的诱惑,今年4月间,康某经与谢某(未在案)协商,决定由谢某提供表演场所,康某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淫秽表演。当月,康某即组织女青年孙某某、赵某、郎某,多次在天津市东丽区徐庄村一家小剧场内进行裸露表演,并有众多人予以观看,后经群众举报,被告人康某被当场抓获归案。据有关证人透露,康某在组织演出时化名“王芳”,“演员”们称她为老板。有演出的时候,“演员”们由“王芳”派人或亲自把她们接到演出地点。除东丽区徐庄村这家小剧场外,“演员”们还在杨村一家洗浴中心以及河东区某处跳过脱衣舞。每晚剧场方给“王芳”300元左右,“王芳”和“演员”们四六分成。

    经开庭审理及核实证据,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公共场所组织他人多次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且属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孙启明 马新 魏宇)(完)

稿源:今晚报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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