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 设为主页
 · 广告业务
  首页> 新闻中心> 警方直击
弟弟犯强奸罪 哥哥揽到身上 两人双双入狱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18日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18日电 弟弟犯了罪,哥哥不仅不劝其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反而提供住处及现金帮助弟弟逃匿,然而法网恢恢,弟弟最终被抓获归案,哥哥也因包庇罪被绳之以法。

    被告人张某系天津市宁河县某村农民。不久前的一天凌晨3时许,张某的弟弟(已判刑)将本村一名智障妇女强奸,作案后外逃,来到哥哥张某在东丽区的打工处。张某得知弟弟犯罪后,不但没有积极劝说其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反倒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并筹集了400元钱帮助其逃匿。在公安机关找到张某后,张某为包庇其弟的犯罪行为竟然谎称强奸行为系自己所为,干扰公安机关办案。后张某之弟被抓获,才真相大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而帮助其逃匿,并为其做假证明包庇罪行,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故依法以包庇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 (孙启明 何宁)(完)

稿源:今晚报 编辑:金鑫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华网新闻检索
新华搜索:
 
 
 
 
 
 
 
 
 
 
 
 
 

制作单位:新华社天津分社网络中心
XINHUA NEWS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