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20日电 (刘元旭 朗轩)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在制度建设的针对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审判环节在审判管理中的枢纽和监督制约地位,防止环节差错影响实体裁判现象的出现,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
为规范涉法上访人员接待工作,防止接待人员推诿责任和环节薄弱导致各部门工作衔接不力,天津二中院制定实施了《关于处理上访、闹访、激访案件的接待责任规定》,对接待处理"三访"案件的接待、答复、解决及安全防范等各个工作环节都进行了明确,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为加强立案工作,天津二中院着手进行了立案工作环节的规范化建设,重点通过统一、明确立案标准,建立辖区内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立案工作请示协调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立案工作中当事人接待、诉讼风险告知、立案审查、立案合议、主管庭长审批、案件分配和立案材料、卷宗流转以及开展司法救助等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努力形成公正高效的立案工作机制。
为保护当事诉讼权利,天津二中院完善了庭审检查通报制度,围绕着庭前准备、开庭质证认证、辩论等各诉讼环节中审判人员、审判辅助人员的职务行为,加强对庭审各环节工作的质量监督和日常检查,防止因庭审环节不规范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
为防止调解工作随意性过大,损害一方当事人权利,天津二中院正在着手进行调解案件基本工作规范的研究制定,通过细化调解的基本操作规程,充分发挥环节工作的枢纽作用,使调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天津二中院还组织开展了裁判文书制作的主审法官负责制、合议庭审判长、主管庭长的审批把关制度的制定工作,通过明确庭长、审判长和主审法官的职责和环节作用,进一步强化对裁判文书制作乃至宣判送达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提高文书质量。
为加强执行工作,天津二中院认真开展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着重围绕执行审查、执行异议、委托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细化、执行方式方法、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完善执行工作流程规范。
围绕诉讼财产的运行状况,天津二中院从财务管理的环节工作入手,发挥各个审批管理环节的监督制约和枢纽作用,进而确保诉讼财产安全和依法公正处理。(完)
稿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编辑: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