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 设为主页
 · 广告业务
  首页> 新闻中心> 社会
天津规范"的哥"职业行为 提供良好乘车环境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23日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23日电 (通讯员 杨建国)天津出租汽车行业工委、市客管办、出租汽车协会决定,从9月23日起至2006年春节期间,在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深入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创建和谐行业、提高服务水平"活动,给广大市民出行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为广大中外乘客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

    天津市现有客运出租汽车近3.2万辆,从业驾驶员3.6万人,每天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涌现了大量的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扶危济困、帮老助残、见义勇为的好"的哥",获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但也有极少数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违反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没有形成以服务占领市场,用服务增加效益,争创服务品牌的意识和观念,在群众中特别是外地乘客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此,天津决定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创建和谐行业,提高服务水平"活动,规范"的哥的姐"们的职业行为,净化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运营服务秩序,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这次活动将要达到的目标是:行业管理部门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努力维护企业、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的行业管理关系;企业遵纪守法,热情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服务行为,努力创建和谐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遵章守纪,热情服务,提高职业技能,融洽与乘客的关系,努力创建和谐车厢。(完)

稿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编辑:杨平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华网新闻检索
新华搜索:
 
 
 
 
 
 
 
 
 
 
 
 
 

制作单位:新华社天津分社网络中心
XINHUA NEWS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