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6月20日电 天津大港区太平镇在成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以来,以大调解促进全镇社会的稳定,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
太平镇位于天津市的最南部,与河北省黄骅市接壤,辖19个行政村,3.4万人。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矛盾凸显,矛盾纠纷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镇区经济的发展。
为此,天津太平镇党委、政府发出了“围绕镇区建设,化解矛盾促和谐”的号召,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矛盾上交为调处排查。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了调解工作网络机制。结合镇“三大工程”即将启动的实际,把如何化解园区招商引资、土地征用补偿、土地承包等作为重点内容,集中培训治调骨干,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为进一步扩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知名度,使广大群众树立“有纠纷找调解中心”的意识,镇调解中心运用宣传栏、宣传车、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调解工作,特别是集中宣传调解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及调解的效力等。
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调处中心具体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管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四理”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防止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全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使调解中心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调解工作的正确性、合法性,镇要求调解组织严格执行调解工作的相关原则、程序、法律,并要求其制作调解协议书。同时建立调解协议书审核备案制度,即:凡由调解中心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在正式出具前必须报司法所登记备案,由司法所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和监督,以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