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部门说法
天津市国税局发票征管处的负责人程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消费者在一些路边小店购买商品时,有时得不到发票,这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该商店确实有发票,但却不愿意开据而推说没有发票;另一种情况是,该商店由于不具备合格的财务人员、财务账户或是账目不清等等原因而不具备申请发票的资格,而确实是没有发票。
对于不具备开据发票资格的商店,税收通常是定期定量收取,程鹏介绍说,消费者在这样的商店内购买商品如果想要发票,可以要求商店到主管它的税务所开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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