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充耳不闻“禁刀令”


   卫生部颁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吸脂、隆胸、穿耳洞、文眉、去皱等项木在内的美容手术,从5月1日起只能在医疗美容机构才可以进行。

  近日,中华医学会受卫生部委托公布了医疗美容项目,同时对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进行了严格的项目划分。医疗美容项目公布后,生活美容机构不得再开展任何医疗美容项目。

  那么,天津市场上的一些生活美容机构是否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带着这种疑问,本报《每周实验》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暗访了一些美容机构。

  ■实验内窖:卫生部颁布《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后,本市一些美容院是否还违规从事医疗美容项目。

  ■实验方法:记者选择7家不位于医疗机构内的美容单位,于8月3日到8月4日对这些美容院进行暗访,看是否从事拉双眼皮和绣眉等医疗美容项目。
  
  ■实验结果:

  ■实验结论:此次实验中,记者调查了七家美容院,无一例外,都有非法从事医疗美容的行为。同时,其中一些从业人员搞不清什么是医疗美容项目,另一些则明知故犯,堂而皇之地从事医疗美容项目。
由于美容行业收费没有国家的统一标准,难免存在暴利,有的美容医生月薪可以达到几万元,不少正规医院的医生被利益所吸引,违规外出“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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