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改革博士生招考模式


      本报讯(记者陈欣然 通讯员刘思思 张立迁)近日,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天津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天津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根据《简章》规定,从2013年起,天津大学博士生招考环节将进行重大调整:初试笔试科目将由3门降至2门,只进行外语和专业基础课测试;原本安排在笔试环节的第3门专业课考试将改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学院组织,统称为"3001专业综合测试"。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白海力表示,本次博士招考模式的改革是本着科学选拔创新型人才的宗旨,使考试更加注重从学术角度考察学生的研究潜质,赋予导师更大的选拔自主权,确保"阳光招生"。
      与此同时,为了加强对博士招考各环节的监督,天津大学实行了"导师审核、基层学术委员会监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监督、学校纪委监督"的四级监督机制,确保考试公开、公正、透明。
      天津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预计将安排在2013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初试时间将安排在2013年3月中下旬。入学初试考试的外语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综合测试"和复试由各学院、学科组织进行,考试形式可为笔试、面试或二者相结合等。目前,各学院正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加紧制定"专业综合测试"及新复试体系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将在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从2013年起,天津大学招收委托培养博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指标为1名;将招生指标向建有大平台、承担大项目的学科倾斜,向科研经费充足、指导培养水平高的导师倾斜;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调整为3~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