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佳 摄影 刘东岳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天津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2 年11 月22 日经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办法》将自2013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从1995 年颁布的六章45 条到如今的八章54 条,新修订的《办法》更加强调义务教育公平性,突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思路,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此外,《办法》还增强了执法的可操作性,被赋予更大的法律效力。
新修订的《办法》中,有哪些内容是学校更关注的?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哪些困难?如何让《办法》得到有效的实施?近日,多位教育专家和学校校长、教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表达观点,献计献策。
《办法》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均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校和非重点校;学校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师资力量,配齐各科教师,在岗位设置、骨干教师配备等方面向农村地区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倾斜。
家住本市某区的韩女士有一个5岁的儿子。自从儿子上了幼儿园,韩女士就一直在托人、找关系,希望把儿子送到该区的中心小学读书,甚至为此动了买房子搬家的念头。韩女士说:"我知道,现在的学校都不错,家门口的几所小学也越来越漂亮。但是,家里只有一个孩子,小学又是打基础的阶段,我还是希望把他送入最好的学校。"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达标建设的实施,学校的硬件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很多新建的农村学校甚至比市区学校更大、更漂亮。但是,在很多老百姓心中,重点校的办学实力、教学质量仍是最好的,重点校、重点班的观念在他们心中已根深蒂固。
河北区大江路小学校长刘伟认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校、重点班的设置是必要的,促使学校之间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效果等方面缩小差异。如今,学校之间的硬件水平基本保持一致。于是,软件就成为老百姓判断学校优劣的重要标准,其中师资水平又是最重要的方面。
刘伟提出,可通过加强名优教师的流动,缩小学校之间师资力量上的差异。首先,名优教师的流动对教师自身发展有益,可以挖掘教师更大的潜力,削弱其自我满足以及职业倦怠心理,更大地激发教师的内驱力。其次,骨干教师的带动作用是巨大的。我们应该让名优教师成为一个地区宝贵的优质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办法》规定,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应当创造条件,推进小班化教学。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创新思维。
“去年,我的班上有44名学生。我总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难以顾得上中等生。而今年,班上有35名学生,无论是班级管理还是课堂教学,我都感觉轻松了很多,真正能关注到每个学生。”李老师是本市某小学三年级语文教师兼班主任,她告诉记者,“其实,学校每年招收的新生人数都差不多,但是中途有转学进来的学生,还需要解决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问题,这样,班级人数就很难控制了。”
采访中,一位小学校长表示,实施小班化,受很多因素的制约。虽然每年学区片内的适龄儿童人数可以估计,但对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却很难控制。小班化就意味着需要更多的教室和教师,特别是音乐、美术等小学科,但目前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师资力量还不能满足小班化教学。
西青区实验小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小班化教学,至今已坚持了4年多,完善了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模式,大大提升了课堂教学效果。校长黄国红说:“推行小班化教学,一线教师都拍手称快。班级规模减小,减轻了教师的负担,为学生提供了更优质的学习环境,为教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充足的时间。”
黄国红提出,随着城区经济的发展、学区片内新小区的建成、外来人口的逐渐增多以及学校之间的合并,导致了生源过剩,势必给学校招生带来压力。既不能打破小班化教学,又要保证本片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这就给校长们带来很大压力。所以,推行小班化,相应的办学规模、师资力量也要跟上。
《办法》规定,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改革学生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评价办法,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对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学校应当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禁止学校违反规定增减课程门类、课时或者提高课程难度;禁止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禁止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参加补习班、提高班;禁止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升学依据。家长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张老师,这次考试,我家孩子考得怎么样,在班里处于什么水平,哪门课还需要补一补?”考试过后,张老师接到几十位家长的询问电话。她随身带着学生成绩单,以便随时解答家长的疑问。张老师说:“学生试卷上没了分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模糊的等级划分,相应的分数排名也就没有了。但很多家长并不认同,他们更习惯于通过直观的分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刘女士的儿子正在上初一。她告诉记者,“放学后,孩子吃完饭就看电视,在学校已把作业做完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同一个班的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有很大差异,有些学生利用在校时间就能把作业完成,而有些学生依然要做到深夜,这就导致同样的作业,教师却从家长那里获得不同的反映。
天津市双建中学校长周园认为,取消排名,是为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减轻学生的压力,杜绝用成绩分快慢班等做法。但学校要探索新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学习目标,了解学习中的差距和短板。而对于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要做到心里有数,并据此及时调整教学行为。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授柳长友建议,可对学生进行分块儿排名,比如把班上的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让学生通过在小组中的位置来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学校要多留“大作业”,比如研究性学习、实践报告等,持续一个学期甚至一个学年,让学生对一个问题进行长时间的思考,增强学生做作业的主动性。
《办法》规定,学校应当科学安排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学生视力保护工作,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指导学校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每天锻炼一小时,坚持起来却并不容易。每次组织大课间活动,都是个大工程,一个班主任要盯着几十个学生同时活动,就怕有个闪失。”一位小学班主任对记者说。
另一所学校则存在场地问题。该校某位教师说:“学校规模有限,不能满足所有学生在操场上活动。所以,学校只能多开设体育课,让学生分批锻炼。”
河北区昆纬路第一小学校长张秀芝说:“锻炼贵在坚持。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让教师切实感到‘体育’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只有全员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才能保证大课间体育活动的顺利实施。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安排运动时间和场地。我校学生每天的锻炼分为上下午两部分,上午集体做广播操,下午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文体活动,保障学生的锻炼时间。”
北辰区教科室副主任王纪群提出了“小课间”的概念。他说:“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从小缺少玩伴,缺少追跑打闹的机会,才形成了个个‘伤不起’的现状。学校为此不敢组织过多的体育活动。而且,现在的楼房结构不利于学生运动。所以,学校可以设计一些小幅度的动作,让学生课间十分钟在书桌范围内活动手脚、头颈、肩部、背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达到锻炼的目的。”
河北区各中小学在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全市前列。该区教育局体卫科科长娄振宇说:“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跟踪记录学生每一年的形态指标、技能指标、运动素质指标,使内容量化,有助于教师随时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并据此及时调整锻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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