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建设责任机关、文明机关、效率机关、廉洁机关,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
一、办公环境:办公场所卫生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二、言行举止:着装得体、仪表端庄,不穿戴与干部身份不符的服饰。使用普通话,用语要文明规范。不传播小道消息,无事生非,涣散斗志,影响团结。
三、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岗;工作时间自觉维护办公秩序,禁止上班时间干私事,办公室里不办公,乱串科室;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电话聊天、玩电脑游戏等。参加会议,按时到会,集中听会,维护会场秩序和场所清洁。不中途退席、随便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吃零食。
四、服务态度:推行首问负责制。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办事群众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严禁表情怠慢,态度冷漠,说话生硬,做到来有应声,问有回声,走有送声。
五、工作效率: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来文来电,做到随到随办、日事日清,议事有速、办事高效、行文高质,办会圆满。严禁玩忽职守、欺上瞒下、顶着不办、拖着不办。
六、依法行政:依法办理各类事项,不滥用权力,不徇私枉法,不以权谋私,严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奢侈浪费,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变相旅游,严禁参与各类赌博活动。
八、生活作风: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注意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正确选择业余爱好,提高文化素养,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以上规范将列入干部考核内容。区监督检查组将随时检查各级干部执行情况。各单位部门要教育督促干部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考核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