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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维权要向企业推进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4年03月12日  来源:顺德报

    消费者运动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后。有学者认为:“19世纪是工人运动的世纪,20世纪是消费者运动的世纪。”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官员曾指出:从世界范围的消费者运动来看,都有阶段的划分。第一阶段是初级阶段,消费者自发地组织起来,设立消费者组织开展自我保护。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消费者组织大量建立,消费者组织在消费者保护活动中担当着主要的角色。第二阶段是发展阶段,消费者问题逐渐受到政府的广泛重视和支持。政府还通过制定消费者保护法、设立有关的消费者保护机构,主动担当起保护消费者的任务。第三阶段则是消费者的社会保护阶段,许多企业自觉参与消费者保护,受理消费者投诉,回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主动与政府及消费者组织沟通。

    国外在20世纪50年代为第一阶段,六七十年代是第二阶段,80年代后进入第三阶段。

    这位负责人说:国内虽然有个别行业开始进入这个阶段,但远远没有达到企业自觉参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程度。目前中国做得较好的是家电行业,比如北京某电脑品牌,就在中国消协放了一笔“投诉保证金”,有什么问题,消协可以先直接赔付。消协今后的工作方针是向行业推进,要让企业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真正把消费者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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