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 设为主页
 · 广告业务
  首页> 专题>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风波再起 蔡吉祥再诉索赔32.2万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9月01日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1日电 曾经连续报道的“无形资产学侵权大案”,再起波澜,蔡吉祥先生已经将涉嫌剽窃的贾益东教授告到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2.2万余元,一同被列为被告的还有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天津市一家书店。据了解,市一中院将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蔡吉祥在诉状中称,他日前购买阅读了《无形资产经营》一书,该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作者为贾益东(原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授),发现该书有严重侵犯其享有著作权的《无形资产学》(第二版)和《神奇的财富: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学导论)》的内容。其中多处核心内容均剽窃他的作品,字数为72800余字。

    蔡吉祥称,被告剽窃内容为他多年心血的结晶,其抄袭的内容在被告的侵权作品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被告贾益东是在熟知其作品的情况下进行抄袭,有故意和恶意侵权的意向。此外,蔡吉祥认为被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对被告贾益东的作品未尽审查之义务且以营利为目的出版该书,为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无形资产经营》一书的印刷版及所有库存书;在《天津日报》等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承认剽窃侵权,消除给他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二被告连带支付侵权赔偿金人民币280000元,支付其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42600元,合计322600元。(记者胡然实习生金媛)(完)

稿源:天津日报 编辑:金鑫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华网新闻检索
新华搜索:
 
 
 
 
 
 
 
 
 
 
 
 
 

制作单位:新华社天津分社网络中心
XINHUA NEWS A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