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2001年购买了终生免服务费的股票机,今年5月起,经营者要求每年缴纳60元基本使用保障金,否则将停供信息。
■中国移动《业务受理单》第15条关于“金卡快捷通”的说明称:“若乙方从停机之日起90天内未进行充值,将视为自动放弃该号码及所封存的余额。”
■某快递公司在快运条款中规定:“任何索赔必须在发件后1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最近的快运收件机构,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索赔要求,而且索赔金额不得从运费中扣除。”
■某消费者买特价机票花了数百元,退票只能拿回一半。国航内部规定退打折机票要扣除全额票价的50%作为退票费。
■北京某留学中介机构拟订的合同规定:“如果留学方出国后学习成绩不合格不能考入当地大学,那么就不能在国外久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要由学生自负”。使当初“办理出国留学”的承诺变成了“办理出国考试的机会”。
■消费者反映,某地《自来水供用水合同》在计量收费款中规定:“单元装表用户,以单元水表计量,楼内的分户水表,不作水厂的计量依据”。消费者认为,既然分户装表不作计量依据,还不如不装。
■旅行社在出游前拿一份拟订好的格式合同让消费者签,条款中模糊承诺:酒店标准相当于“某星”,实际入住的可能会低于该标准。桌餐只注明“几菜一汤”的标准,而回避多少人一桌。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