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事先申报,可以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组织专业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详细]